2022-05-05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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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是数据分析、存储和计算的唯一载体。它是赋能千行百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新型基础设施。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和《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要求,支持“新基建”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市数据中心布局和整体建设的合理性,拟于近期组织收集新建数据中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与2035年》中长期目标纲要、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中长期目标纲要关于碳排放达峰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统筹推进上海网站建设,落实“民城民”。以“为民建城为民”的重要理念,夯实数据中心对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基础支撑作用,统筹城市数据中心的规模、布局和能源利用,强化“满足需求、聚焦功能、均衡布局、高效绿色”的数据中心发展格局,以性能突出、业绩突出,有力支撑城市数字化转型发展。 2021年首批支持新建数据中心项目总规模约3万个标准机架(标准机架是指IT功耗为6kW的设备机架)。
二、发展方向
(一)功能需求导向
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重点支持服务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数据枢纽等功能平台的数据中心建设,重点支持等行业发展以人工智能、金融服务、智能制造为重点,围绕计算功能、支撑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重大项目应用,提供高性能、低延迟、高可靠的数字基础基础和计算资源保障,助力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集约化和服务创新。
(二)合理的布局方向
充分考虑数据中心建设区域的土地、电力、网络等资源条件,适应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实现均衡发展,新建数据中心围绕城市重点发展区域集聚;鼓励利用合适的厂房在外环外现有工业园区和电厂区建设数据中心;应优化现有数据中心较多的区域;与周边区域布局相衔接,实现资源的协调高效利用。
(三)绿色节能定位
积极采用绿色节能技术,提高数据中心的能源效率。新建项目综合PUE控制在1.3以下,改造项目综合PUE控制在1.4以下。原则上应鼓励集约化建设。不少于3000个标准货架规模;支持探索数字电力联合运营模式,充分发挥电厂资源综合优势,为新建数据中心提供电力、蒸汽、水等资源服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技术性能导向
聚焦提质增能,在数据中心建设中积极运用虚拟化、软件定义、高性能以太网、人工智能、算力优化等技术,部署高性能计算、存储、网络等设备和设施,实施高效的数据中心设施运维管理,不断提升数据中心性能和算力利用效率。
(五)利益输出导向
新建数据中心项目投资强度、亩税收、增量能耗占收入的比例要与各区经济发展和能效指标考核挂钩,支持能耗指标定位突出功能,支持重点产业和高产项目的发展产生效益的倾斜。
三、职位要求
(一)落实相关管理职责
1.市有关部门将协调全市数据中心建设。市发改委将做好全市数据中心建设能耗统筹管理,统筹能耗总量控制,开展节能审查验收,明确计算办法各区能耗指标;开展第三方评估等工作,督促已获得能源支持的数据中心项目尽快完成节能审查并开工建设,组织对现有数据中心项目的能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现有数据中心节能改造。
2.各区要按照全市总体建设要求,杜绝炒作能耗指标和分拆项目。各区政府要加强核准项目属地管理,加强协调推进,督促企业按规定申请节能审查,按计划推进建设,切实发挥项目的产业服务作用。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标的、建设地址、股权结构、关键参数等重要信息;对拟申请的数据中心项目,及时跟进和梳理相关情况,组织对拟建企业在该地区的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和初步论证,做好项目推荐。对停产或改产的工业/能源企业或园区统一应用能耗指标,不得转入数据中心项目。
(二)优化数据中心布局
1. 积极支持列入全市“新基建”三年行动计划的重大项目配套数据中心建设;聚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化工开发示范区(青浦)等重点开发区和五个新城建设,发展人工智能、金融服务、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推进临港新区、青浦、松江等西部和南部城市拟建的新数据中心项目,适合建设区集聚建设,优化浦东、宝山等城市相对密集地区数据中心建设布局;鼓励与长三角相邻地区共同发展,探索数据中心跨域直连、跨域计算资源协同调度等,新模式形成梯度数据中心发展格局。
2.新建数据中心选址距离网络核心汇聚节点不超过50公里,优先考虑供电能力过剩的110kV及以上变电站周边资源支持使用有供电条件的发电厂或工业厂房改造建筑。
(三)增强的指标控制要求
1.机柜总功率超过600kW的新建数据中心项目应纳入全市统筹管理。项目机柜数量、电源利用效率(PUE)、水资源利用效率(WUE)、机柜可用性、单机柜功率、总机柜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上海数据中心建设导则(2021)》 “ ”(以下简称“施工指南”)。
2.新建数据中心的投资强度、亩产税收、能耗强度等经济指标要满足所在城市和所在地区的接入要求。生产税不低于100万元/亩/年,能源消耗强度是指项目直接产出和配套业务收入不低于20万元/千瓦/年,税收为不低于1万元/千瓦/年。鼓励数据中心软硬件更高效协同,提升算力效率,在算力利用效率等综合指标上试点创新。
(四)增加先进技术的应用
1. 积极采用各种先进技术或措施,支持数据中心高质量建设和高水平发展。鼓励和支持引进高效供电、配电、制冷等基础配套技术,有效降低PUE;引入无损网络、软件定义网络、IPv6等技术,提升数据中心网络性能和灵活性;用于对高温、耐腐蚀、空气洁净度要求不高的IT设备,提高IT设备的运行效率和可靠性。
2.新建数据中心项目应提高分布式能源供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鼓励采取余热回收利用措施,为周边建筑提供热源,提高能源回用效率。
3.新建数据中心应积极利用各种物联网和传感器技术,对水、电、气等各种能源进行监控和管理上海做网站,并基于AI算法不断优化运营,提升运维水平效率。 .
(五)推动库存结构优化
1. 进行状态调查。各区相关主管部门要对区内现有数据中心进行调查,了解规模、分布、能效水平、能耗、主要应用等信息,为发展提供基础数据支撑。该地区的数据中心。
2.推广改造试点。鼓励各区引导能耗高、能效低、规模小的数据中心开展节能技术改造,为积极参与改造的数据中心项目提供土地、资金等资源支持;积极参与数据中心技术改造的企业将获得新项目。绩效指标优先支持。
3.引导关机和转弯。研究出台能源使用权交易、差异化电价、减量替代、绿色数据中心评价等政策,替代部分PUE高、规模小、生产时间长、效率低、资源利用率低的老旧分散将数据中心纳入产业限制淘汰目录,引导企业逐步关停转产,加快实施新旧并举和相关数据中心更新换代。
(六)准备项目申报
1.各区政府要组织对拟建新数据中心项目进行调研,明确项目应用方向、产业定位、经济贡献等,做好项目推荐工作。拟建新项目计划征集阶段上海建站公司,优先支持能效利用。水平高、运营效率好的企业将结合现有数据中心开展新项目。
2.拟建的新数据中心项目应符合建设指引对企业资质、运维经验、经营状况、股权关系、能耗强度等方面的要求;项目全面投产后,相关项目主体可参与新一批项目的申报;受全市能源消费支撑的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将影响项目主体及区内新一批项目的征集。
(七)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1.市用能支持的新建数据中心项目,要及时申请相关批文,尽快开工建设,不得拖延和达不到节能目的项目征集后4个月内,对经审查准备建设的,将酌情撤销对项目的用能支持;已获得能源支持的新建数据中心项目在节能验收合格前,不得参加新批次项目的征集;新数据中心项目投产后建设规划、功能定位、节能措施、关键指标、运营主体、股权关系等不符合项目征集时申报的承诺要求,整改仍与申报承诺严重不符上海网站建设,项目相关企业今后不得参与本项目。该市参与新项目的征集。强化项目申报严肃性,项目主体、建设地址、股权结构等申报承诺内容自批准至生产经营5年内不得变更,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项目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不良记录。违反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的,也将受到相关处罚。
2.城市现有数据中心应逐步接入市级能耗监测平台,探索对数据中心实际使用效率的监测。企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年内未实现全连接的,不支持企业申请新一批数据中心项目;数据中心企业应及时对不符合地方标准的数据中心进行整改。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年内未完成整改的,不支持企业申请新建数据中心项目。实施差别电价管理办法。
3.完善数据中心运营考核评价体系。以技术经济指标为导向,加强对数据中心在单位效率、效益产出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加强全市数据中心在线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完善在线能效评估审核制度,数据中心能耗相关数据要接入市级平台;加强执法监督,加强数据中心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提交和能耗定额标准执行情况等执法检查监督。
(八)加强配套资源保障
1.通信运营商应重点布局新建数据中心,合理增加网络核心节点,提升网络互联质量,优化数据中心跨网络、跨区域数据交互,实现更高优质的数据传输服务;鼓励在本市数据中心之间以及与其他主要城市建立数据中心直连网络,减少网络传输时延,提高网络传输效率;增加对数据中心网络质量和安全的监控能力,提高网络通信质量。对于合法合规的数据中心,申请手续齐全、节能审核验收、机房运行安全评估等,通信运营商可提供相应的网络接入。
2.全市能源、电力、水利等企业要加强对数据中心配套资源供应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九)加强宣传引导
1.在全市数据中心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宣传推广,形成示范效应;汇编优秀数据中心案例,举办发展论坛,向行业推广和介绍先进的数据中心建设和运营经验;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新型产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据中心),开展数据中心绿色评级评估。
2.完善本市数据中心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加大已发布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力度,充分发挥标准的引导作用。
2021年首批支持新建数据中心项目的征集工作另行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发改委
2021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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