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3 15:12
小伙伴们注意啦!
上海 2022
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请指南
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网站建设,根据《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科委发布2022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详情请参阅申请指南
征集范围
研究目标:
鼓励本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与台湾地区港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科技创新合作和人员往来,促进区域间共享科技创新资源和成果上海网站制作,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共赢发展。
支持领域:
优先支持生物医学、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碳中和、空间科学等领域。
执行周期: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资金数额:
非固定资助,每次资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
限量商品:
每个单元仅限 1 件。
二次申请要求
除满足上述相应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相应组织实施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
如研究内容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上海网站建设,不得重复申报。
3
所有申请人和项目参与方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规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请人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内容保密的项目申请。
4
申请项目提交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在申请单位出具的公函中上传专家回避名单及理由。
5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两项以上市科委科技计划研究项目的,不得申请担任项目负责人。
6
项目申请人还需提供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伙伴签署的有效合作协议或文本复印件(如为外文,需附中文译文)。
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具体要求如下:
(a) 注明签字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或职称)、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或除正文外另附纸质说明;
(b)包括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各方投入、分工、知识产权等权益分配及签约日期等要素;
(c) 约定的合作内容必须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一致。
(d)合作正文及说明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7
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交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保证书:
(a)企业自筹资金与申请补贴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2:1;
(b)港澳台合作企业之间没有专利(技术)的授权使用和技术转让。
8
用于证明申请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相关文件和书面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申请系统。
三种申请方式
1
项目申请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可通过“上海中国”门户网站()--政府服务--点击“上海市金融科技投资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请页面,或通过域名直接进入申请页面:
【首次填写】使用“一网通”登录(如果您还没有注册过账号,请到“一网-普通办公”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 ,进入申请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主题,完成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体机”登录后,继续填写项目。
在线帮助可操作。
2
在线项目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9:00,截止(含申请人在线审核和提交)为2022年2月21日16:30。
四种评价方法
采用第一轮沟通评估和第二轮面对面评估。
五项工程宣传
上海市科委将拟立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上海做网站,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
021-12345、(固定电话)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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